一、涂層厚度
涂層厚度為初涂層(底漆)和精涂層(面漆)厚度之和。涂層厚度一般不小于20μm,必要時,可根據客戶需求進行協商。應符合下表規定:
一般厚度 | 協議Ⅰ類 | 協議Ⅱ類 |
不小于20μm | 11至16μm | 16至20μm |
(說明:涂層厚度為三個試樣平均值,單個試樣值應不小于最小規定值的90%。)
二、涂層色差
涂層色差通常由供方確定,需方如有要求應在訂貨時協商。
三、 涂層光澤
涂層光澤使用60°鏡面光澤,光澤分為低、中和高三級,各級別的光澤度應符合下表的規定。
級別(代號) | 光澤度 |
低(A) | ≤40 |
中(B) | >40~≤70 |
高(C) | >70 |
(說明:1、光澤度三個試樣值均應符合上表的相應規定,每批產品光澤度差值應不大于10個光澤單位;2、涂層光澤通常較低、中光澤供貨,需高光澤時應在訂貨時說明,如對光澤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貨時協商。)
四、涂層硬度
涂層硬度通常用鉛筆硬度試驗進行評價,如需用耐磨性、耐劃傷等試驗作進一步評價應在訂貨時協商。面漆的鉛筆硬度應符合下表的規定,如對鉛筆硬度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貨時協商。
面漆種類 | 鉛筆硬度 不小于 |
聚酯 | 3H |
(說明:鉛筆硬度三個試樣值均應符合上表的相應規定。)
五、涂層柔韌性/附著力
涂層柔韌性/附著力通常用彎曲試驗和反向沖擊試驗進行評價,如需用劃格、杯突等試驗作進一步評價應在訂貨時協商。
1、彎曲試驗
彎曲性能分為低、中和高三級,各級別的T彎值應符合下表的規定。
級別(代號) | T彎值 不大于 |
低(A) | 5T |
中(B) | 3T |
高(C) | 1T |
(說明:1、彎曲試驗三個試樣值均應符合上表的相應規定;2、彎曲試樣用膠帶剝離后彎曲處不應有涂層剝落,距試樣邊部10mm以內的涂層脫落不計,如要求彎曲處無肉眼可見的開裂應在訂貨時協商;3、T彎通常按低級供貨,需中、高級時應在訂貨時說明,如對T彎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貨時協商。)
2、反向沖擊試驗
反向沖擊性能分為低、中和高三級,各級別的沖擊功應符合下表的規定。
級別(代號) | 沖擊功 不小于 |
低(A) | 6J |
中(B) | 9J |
高(C) | 12J |
(說明:反向沖擊試驗三個試樣值均應符合下表的相應規定;2、反向沖擊試樣用膠帶剝離后變形區不應有涂層剝落,如要求變形區無肉眼可見的開裂應在訂貨時協商;3、反向沖擊通常按低級供貨,需中、高級時應在訂貨時說明,如對沖擊功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貨時協商;4、厚度小于0.4mm或規定的最小屈服強度不小于550 MPa的彩涂板對沖擊功不作要求。)
六、涂層耐久性
涂層耐久性通常用耐中性鹽霧試驗和紫外燈加速老化試驗進行評價,如需用氙燈加速老化、耐濕熱和耐二氧化硫濕熱等試驗作進一步評價應在訂貨時協商。
1、耐中性鹽霧試驗
各種面漆的耐中性鹽霧試驗時間應符合表9的規定,如對試驗時間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貨時協商。
面漆種類 | 耐中性鹽霧試驗時間 不小于 |
聚酯 | 480小時 |
(說明:耐中性鹽霧試驗三個試樣值均應符合上表的相應規定;2、在上表規定的時間內,試樣起泡密度等級和起泡大小等級應不大于GB/T1766中規定的3級,但不允許起泡密度等級和起泡大小等級同時為3級。)
2、紫外燈加速老化試驗
各種面漆的紫外燈加速老化試驗時間應符合表10的規定,如對試驗時間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貨時協商。
面漆種類 | 試驗時間 不小于 | |
UVA-340 | UVB-313 | |
聚酯 | 600小時 | 400小時 |
(說明:1、紫外燈加速老化試驗三個試樣值均應符合上表的相應規定;2、在表10規定的時間內,試樣應無起泡、開裂,粉化應不大于GB/T 1766中規定的1級;3、面漆為聚酯時通常采用UVA-340評價,如用UVA-340進行評價,應在合同中說明書;4、供方如能保證,可不做耐中性鹽霧和紫外燈加速老化的檢驗。
七、其他性能
如對耐有機溶劑、耐酸堿、耐污染、耐沸水和耐干熱等性能有要求應在訂貨時協商。
八、反面涂層性能
1、涂層厚度
涂層為一層時,其厚度應不小于5μm。涂層厚度有特殊要求的,應在訂貨時協商。
2、其他性能
涂料種類、涂層色差、涂層光澤、涂層硬度、涂層柔韌性/附著力、涂層耐久性等性能通常不作要求,如有要求應在訂貨時協商。
九、表面質量
鋼板表面不應有氣泡、縮孔、漏涂等對使用有害的缺陷。對于鋼卷,由于沒有機會切除帶缺陷部分,因此鋼卷允許帶缺陷交貨,但有缺陷的部分應不超過每卷總長度的5%。